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集美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 院
名 称
研究生
姓 名
学号
专 业
联系电话
导师
姓名
开课院系
课程名称
原课程
学 期
学年第 学期
原考试
分 数
分
课程重修学 期
重修
申请
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导师签名:
学院
研究生秘书签名: (单位公章)
研究
生处
(单位公章)
备 注
1.本表一式三份,教学秘书一份,任课教师一份,研究生处一份。
2.未填写此申请及无研究生处意见的同学不得自行听课,任课教师有权不让该生参加任何考核、不给出成绩。
3.重修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处培养科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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