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福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51号)“设立福建省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每年工作部署,具体负责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筛选、公开招标、立项、检查、结项等管理工作,立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科学计划项目享受同等待遇”。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每年向社会发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立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行待遇。
一、2020年度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1、新一轮“数字福建”建设研究
2、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上台阶的机制创新研究
3、我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研究
4、我省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和战略通道研究
5、“双循环”背景下我省激活消费的重点与举措研究
6、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创新策源功能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
7、我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
8、提升我省开发区(园区)治理效能的研究
9、我省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高端要素集聚区的研究
10、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制度集成、功能集成和区政集成的研究
11、我省加快建设“丝路海运”综合服务体系的研究
12、我省针对性开展台湾青年专才引进工作,加快建设“第一家园”研究
13、进一步推进闽台文化融合发展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
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两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名称)2020年度决策咨询研究申报汇总清单》(附件3)一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课题申报人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618,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研究期限:课题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2.最终成果形式:在项目完成期限内形成一份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并在研究报告基础上提炼形成一份4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
五、经费资助
对部分申报人数较多且申报质量普遍较高的课题,为鼓励同一课题内开展既竞争又合作的课题研究模式,由不同课题组从不同角度同时参与课题研究,经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增加入选课题组数量,由多个课题组同时预立项。同一课题的每个课题组在预立项后均拨付给课题组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提交研究成果后根据成果质量决定是否正式立项、结题或不予结题。其中评审结果为优良的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2万元。同一课题中原则上仅确定一个优秀课题,由同一课题中研究成果质量最好、最符合要求的课题组获得。其负责人应对该课题所有预立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整合,提炼形成一份最终研究成果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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