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申报选题,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深化理论研究阐释,把我们党百年奋斗的成就贡献、经验启示、伟大精神研究好总结好,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已获得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第二批)预立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7.《活页》文字表述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项目申请人,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请单位条件
1.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资助额度
6万元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并列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yb@163.com)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投稿邮箱:jyfj2017@163.com)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投稿邮箱:fjggtx@163.com)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投稿邮箱:fjrb7095@sina.com)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投稿时需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0日;
2.最终成果: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七、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日,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八、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9月3日报科研处1618办公室及科研处邮箱。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1)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2)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jmu.edu.cn。
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8月11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