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33号)要求,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我校今年可申报的项目类别有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青创项目、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及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现将申报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案制定原则
1、在充分考虑各类项目的特点、各学院近年申报命中率和项目完成绩效的基础上,兼顾各学院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和服务社会与产学研合作情况,以及扶持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需要,分配各单位申报名额。
(1)省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面上项目在各学院往年申报立项的基础上,向2021年度申报命中率高的学院倾斜。各学院2022年度省基金面上名额分配数为该学院2021年度省基金面上申报获得的立项数,其他剩余名额(提交时请备注集中评审)由学校统筹集中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2)省基金青年创新项目、省基金杰青项目和省基金重点项目采取个人自由申请,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的申报方式。
(3)省科技对外合作项目采取各理工科学院可申报不超2项、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
(4)省科技引导性项目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的申报通盘考虑,向科技成果转化突出的学院倾斜。其中,针对引导性项目,各理工科学院可申报不超2项,各文科学院可申报不超1项,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每个平台可申报不超1项;针对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各学院限报不超2项,每个省部级平台可申报不超1项。学校将好中选优,优先推荐与企业有实质性合作的科研团队。
(5)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采取文理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3项,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的申报方式。今后若省科协还有下达该类项目,优先从本批申报的项目中遴选。
2、根据省科技厅规定“申报学院如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全院申报的项目将无法提交”,因此请各学院督促本单位承担的到期省科技项目负责人,务必于项目到期的10天前完成办理项目结题所有流程手续。为提高申报效益和不浪费限项申报名额,申报提交时若有到期未结题项目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项目申报,学校将对其所分配的申报名额进行调剂,另行安排。
二、具体申报名额分配
各学院/项目类别 |
对外合作 一般项目 |
引导性项目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基金高校联合面上项目 |
基金高校联合青年创新项目 |
基金杰青项目 |
基金高校联合重点项目 |
航海学院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3项 |
4 |
自由申请 |
自由申请 |
自由申请 |
轮机工程学院 |
10 |
水产学院 |
7 |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7 |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
4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3 |
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
6 |
理学院 |
5 |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
1 |
文科学院 |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1项 |
|
|
学院指标小计 |
选4项 |
|
|
选9项 |
47项 |
选45项 |
选8项 |
选7项 |
省部级科研平台【注:9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重点实验室】 |
|
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2个数字福建平台)每个平台限报不超1项 |
14个省部级平台每个平台限报不超1项 |
|
5(5个省部级实验室各1项) |
|
|
|
学校统筹 |
|
|
|
|
48项 |
|
|
|
总计 |
4项 |
10项 |
7项 |
9项 |
100项 |
45项 |
8项 |
7项 |
备注:依托平台申报的,需要平台负责人在汇总表上备注签字确认。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请各学院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办结到期项目(2022年1月10日前到期的省科技所有项目)的验收手续。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凡是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杰青项目除外)。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请申报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项目申报,提早谋划准备完整申报材料。申报指南里要求要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书初稿时就应提供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合作协议,以供全校评审需要(合作协议有占评审权重分),不提供的将视为合作单位不同意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应以大学名义(非二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并在附件里提交上报,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五)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的申报指南,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项目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组及所在学院自筹解决。
(六)为提高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绩效,学校对申报目标任务实行量化管理。针对申报类别不同,对在项目申报书考核指标中有明确体现以下目标者,各单位应给予优先遴选推荐:自然基金类项目(省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科技开发类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和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有开发至少一项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且有明确的成果转化指标。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XXX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七)未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科技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也不再受理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八)项目申请人、学院科研秘书应认真对照附件中的“2022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逐项审查,审查无误后再提交项目申请书。
(九)项目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或生物安全等的,需要提交安全承诺书。
(十)团队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今年改为依托企业为牵头申报单位,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与企业联系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申报书
申请人登入省科技厅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起草填写和打印申请书(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新增)。新进老师还未在省科技系统开过户的,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开通申报用户,人员专家用户由老师本人自行注册。
2、学院报送申报名单和申报材料
各学院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学院老师需参加全校集中评审的项目申请书(有相关附件的要一同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汇总表(需排序并经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名)及学院相关评审材料(评审专家签到表、学院评审推荐意见结果等)纸质版一式1份盖章后报送科研处(由于申报时间所限,过期恕不接收),相应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jmu.edu.cn)。同时,参加全校集中评审的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做好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需由学院领导带队组织专家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的纸质版材料(院领导需签字)一式1份应于11月29日上午前报送科研处。
3、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对各类申报项目分批组织专家评审提质。
4、学校推荐申报公示和推荐提交
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学校对拟推荐申报项目(含若干替补备选项目)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下达名额给予推荐上报。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类别 |
全校评审要的申请书、汇总表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 |
学校评审 |
申报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 |
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
1 |
对外合作项目 |
11月29日 |
12月1日-12月10日完成评审 |
12月10日(学院提交系统关闭) |
2022年1月7日(学校提交系统关闭) |
2 |
引导性项目 |
3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4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杰青) |
5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11月29日 |
12月10日-12月20日完成评审 |
6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青年) |
注意事项:
1.按省科技厅规定,申报学院未按期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报学院主动撤回的不视为已提交,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之后将不能提交申报材料;在学校推荐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7日)之内,申报材料被学校审核退回修改的,学院还可以重新提交。
2.请各学院在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前,要提交好所有申报老师(含替补备选)的项目。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学院合理安排项目提交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今年申报书填报不再使用word草稿,全部采取网络在线填写。网络申报流程为:负责人网络填报完整后提交,接着通知学院审核提交,最后学校审核提交、启动内部推荐模块走完流程后获得受理号。注意: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请务必确保简表中推荐单位(科技业务主管部门)为集美大学。
(二)各类申报的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和“申请资助额”严格按照指南填报;经费预算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编制时要求如下。
间接费用:省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30%的比例核定;其它项目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20%比例核定(这一点请老师要特别注意,要按要求足额预算)。其中,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的70%。
(三)项目申报单位(学院)需要及时在系统里更新完善银行账户、学院联系人等单位信息,以便在项目立项后加快资助经费拨款等工作。
(四)高校产学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的格式见附件。
(五)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提交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六)申报项目获得受理号后,负责人打印出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签章后于2022年1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其中,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一式1份)。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业务咨询
校科研处:6180464
省科技厅
规划政策处:0591-87305039 资配处:0591-87881125
基础处:0591-87882899 高新处:0591-87881286
农村处:0591-83517063 社发处:0591-87883255
合作处:0591-87866133 成果处:0591-87271671
创新办:0591-87862991 星火办:0591-87883049
集美大学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