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奖教师:
根据《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集大教〔2019〕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和2021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价范围
2019、2020和2021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2021年退休教师除外)。
二、年度评价内容
(一)年度评价条件详见《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备条件以及参考条件。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21-2022学年。
(二)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年度评价不合格:
1.不认真践行嘉庚精神、诚毅校训,师德失范者;
2.不服从本学院管理和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纪律松懈,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报教学相关文档的;
3.2021-2022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的;
4.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评价过程中存在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5.2021年春季学期起,未经教务处同意,仍存在大班教学(合班学生人数超过120人)现象的。
三、年度评价程序
(一)获奖教师填写相应的表格。
(二)各学院成立院领导为组长的评价小组,对照《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对获奖教师进行年度评价。
(三)学院通过随堂课、片段教学或者公开课等有效方式,对本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填写年度评价表中“2.课堂教学综合评价”,并作出初审评价结论。
(四)教务处统计2022年度督导组评价数据,组织学生进行评议,综合学院评价意见和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等,作出“合格”、“不合格”年度评价结论,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合格者发放2022年度奖金。
四、工作要求
(一)各位获奖老师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档+纸质档):
1.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价汇总表(附件4)1份;
2.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年度评价表(附件1或2)1份;
3.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2021-2022学年授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5:30前报送至亲民楼306,金沙娱场城8303教学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奖评价工作是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一线教学,重视本科教学过程,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位获奖教师务必认真填写,实事求是。
联系人:教学办汤老师,联系电话:6180905
附件:1.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年度评价表(专任教师)
2.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年度评价表(实验技术
人员)
3.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2021-2022学年授课情
况汇总表
4.集美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价汇总表
金沙娱场城8303教学办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