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3〕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地点:各系教研室、教室
形式:线下答辩
对象:2023届本科毕业生(含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往届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辅修专业毕业生)
时间:
专业 |
会计学 |
经济学 |
金融学 |
财政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投资学 |
答辩日期 |
5月 6日 |
5月 10日 |
5月 10日 |
5月 10日 |
5月 10日 |
5月 10日 |
注意事项:答辩具体时间段由系内视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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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